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知识管理和企业架构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推动卓越绩效管理的普及和应用,促进系统思维和知识管理的落地实践,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成立知识管理和企业架构专业委员会。知识管理和企业架构专业委员会会为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的内设机构。
第二条 知识管理和企业架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企业架构和知识管理推广与应用的方法途径;
2.跟踪、研究企业架构和知识管理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最佳实践,承接委托开展相关咨询或实施业务;
3.建立帮助会员单位与其他企业落实企业架构和知识管理的工作机制;
4.组织分享企业架构和知识管理的成功经验,搭建企业架构和知识管理专家与有关方面交流的平台;
5.促进深港及泛珠三角地区企业架构和知识管理业务的合作。
第三条 知识管理和企业架构专业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作为知识管理和企业架构专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在卓促会秘书处协调下独立开展工作。知识管理和企业架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秘书处推荐,会长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主任副主任均非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