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
经营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独立法人主体。
二、申报依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智能显示终端行业向全国开放深圳标准认证申请的通知(2021 年 10 月 15 日)、深圳标准认证联盟章程
三、申报范围
目前智能显示终端行业深圳标准认证可申报目录见附件1《深圳标准认证智能显示终端行业产品和服务目录》,将在深圳标准信息平台和联盟网站定期更新。
四、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经营状态正常、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和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申报材料及说明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1 | 深圳标准认证联盟入会申请表 | 详见附件2(深圳市外企业填写,市内企业无需填写) |
2 |
深圳标准认证企业信息表
| ![深圳标准认证眼镜行业申报指南 深圳标准认证眼镜行业申报指南]()
扫描二维码填写深圳标准认证企业信息表(附件2,或点击链接https://szspemf.wjx.cn/vm/riVV01R.aspx),包括组织基本情况、现有知识产权和参与标准制修订情况、现有体系和产品认证情况、行业地位和相关证实性材料。 |
3 | 独立法人资格 | 企业营业执照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身份证复印件 |
5 | 机构推荐(如有) | 推荐机构包括行业协会、地方政府等 |
6 | 信用良好证明材料 (如有) |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等证实性材料 |
7 | 自我声明公开 | 点击下载自我声明公开文件
|
六、申报流程
1. 初次申报
初次申报分为资质审核(深圳市外申报企业需加入深圳标准认证联盟,遵守联盟的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自我公开声明执行标准、标准先进性评价、认证四个阶段,具体流程见附件3《深圳标准认证申报流程图》。
深圳市智能终端显示行业产品认证机构包括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华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莱茵技术监护(深圳)有限公司、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认证单元扩展或再认证
获证企业可按照产品对应《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单元扩展或再认证。
七、申报批准程序
1. 企业向联盟秘书处提交申报材料,秘书处自收到正式申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资质审核的批准答复。
2. 通过资质审核后,秘书处将指引企业进行自我公开声明执行标准、标准先进性评价和认证委托。
八、咨询方式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处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55-83070179
深圳标准认证联盟秘书处 联系人:王小姐 张小姐
电话:0755-82526395 83202711
邮箱:sz_ssca@163.com
九、智能显示终端行业申报标准规范表
附件:
附件1:深圳标准认证智能显示终端行业产品目录.pdf
附件2:深圳标准认证联盟入会申请表.doc
附件3:深圳标准认证申报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