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标准产品和服务目录(第八批)
序号 | 类别 | 领域 | 名称 | 备注 |
1 | 产品 | 电子设备及零部件 | 毫米波人体安检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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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激光电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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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炽灯泡或放电灯、弧光灯及其附件;照明设备及其附件;其他电气设备及其零件 |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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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深圳标准认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制定了《深圳标准产品和服务目录》(第八批),现予以发布。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目录对应的企业产品标准、团体标准满足评价细则(详见附件4-6)中所有先进指标要求的,可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标准平台)完成自我声明公开后,自愿在标准平台申请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和认证。
申请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认证由认证机构收取相应的费用。产品通过认证并使用深圳标准标识的,企业可在下一年度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中申请资助。
《深圳标准产品和服务目录》(第一至七批)对应的企业产品标准、团体标准仍可按程序申请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和认证,评价细则、认证实施规则可在标准平台“深圳标准产品目录”专区查询。
附件1.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激光电视
附件2.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毫米波人体安检设备
附件3.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
附件4.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激光电视
附件5.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毫米波人体安检设备
附件6.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