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具体要求,为加快推进团体标准发挥科学利用资源的作用,聚焦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研究,我会决定下达《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项目立项通知。请相关编辑组抓紧落实和实施项目,在标准起草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证标准质量。标准结构和格式符合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的规定和要求
二、广泛征求意见。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各行业各方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处理协调。
三、严格工作程序。标准起草过程中完成的送审稿、报批稿等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核。
欢迎与上述团体标准有关的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单位或个人加入起草制定工作,请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书》(见附件二) 回复至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小姐/张小姐
联系电话: 0755-82526395/83202711
电子邮箱: sz_ssca@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8号求是大厦11楼1106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
深圳标准认证联盟秘书处
附件1: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评价规范立项申请表.pdf
附件2: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