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55-83285940
新闻中心 Products
News 新闻详情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3-19
浏览次数: 2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东市监质发〔2020〕3号 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企业(组织):  根据《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东莞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引导和激励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持续提升质量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服务、工程和经营质量效益,助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决定开展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3家,每家一次性资助100万元;东莞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6家,每家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二、申报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含公共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组织)需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  (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或社会服务成效,居于市内同行业前列;  (三)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发生《关于印发的通知》(东财〔2017〕341号)规定不予资助具体范围中的情形。  四、申报材料  (一)各申报企业(组织)填写《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附件1),应装订成册提交1式6份,同时提交1个包含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的U盘。申报材料封面统一用白色A4纸,材料内容采用4号字体双面打印,沿长边装订,不要采用硬皮材质。  (二)申报材料中的实施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应对照评审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编写,控制在60000字以内;质量管理实践总结报告应对照《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实践总结评分方法》(附件2)编写,控制在8000字以内;使用的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自我评价报告、质量管理实践总结报告、有效证书证明材料可分别单独装订成册。  (三)申报材料中的数据、资质应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组织)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四)《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评审标准等相关资料可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dgamr.dg.gov.cn/下载。  五、办理程序  (一)申报。企业(组织)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  (二)推荐。市场监管分局核实申报企业(组织)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为申报企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  (三)受理。企业(组织)将加具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联系人:渠啸、金树,联系电话:23109793、23109797,电子邮箱:dgprize@126.com。   附件1-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doc  附件2-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实践总结评分方法.doc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关闭窗口】【打印
CONTACT US / 联系我们
电话:0755-83202711/83321785/83070606
传真:0755-8332024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东座1106-1109
深圳市创新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微信
深圳标准认证
深圳标准认证
Copyright ©2019 - 2020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
联系电话:0755-8328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