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我办拟于3月初进行2015年第一批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工作。请有意申请专项经费扶持的单位登陆我办网站,了解有关政策、申报指南并下载有关申请表格,于1月20日前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一式六份)送龙岗区文产办综合科。逾期提交的资料将列入下批评审。
特此通知。
(网站链接:www.wcb.lg.gov.cn/index.html;办公地址: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5楼1530室;联系电话:89558796、89558799)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