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光明办事处,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2〕42号)、《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经贸信息委将开展2015年服务外包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申报2015年市服务外包发展资金支持的通知》(下称市服务外包支持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服务外包企业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前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财政部《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指南》规定,按照有关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更新/填写相关数据和表格;
2.填报《使用2014年服务外包发展资金跟踪问效评估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市经信委服务贸易处(邮箱:huogy@szjmxxw.gov.cn)。
二、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时间、地点参见市服务外包支持通知(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申报2015年市服务外包发展资金支持的通知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4年12月23日
(联系人:韩远达;联系电话:88211331)
文件链接:http://www.szgm.gov.cn/publish/main/1/9/52/2015/01/05/20150105173249890690801/142045055075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