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打造深圳标准工作的科学性,广泛吸纳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参与标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打造深圳标准相关政策制定、标准宣传、培训、标准项目评审等工作中的顾问咨询作用,我办现面向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产业联盟和企业征集深圳标准专家库备选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标准专家库备选专家的主要职责
(一)对我市打造深圳标准发展战略以及方针、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
(二)协助做好深圳标准宣传、培训工作;
(三)为我市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提供标准建设咨询及建议;
(四)参与深圳标准有关重大课题研究;
(五)参与深圳标准相关项目评审工作;
(六)其他打造深圳标准的事项。
二、备选专家基本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正派、作风务实;
(二)热心深圳标准事业,熟悉标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领域的标准工作,具有从事标准研究或标准制定的经历;
(三)具有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参与过市级以上标准科研或应用项目,掌握相关领域标准或科研发展趋势和需求;
(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产业联盟等单位专家应为副高以上职称,企业高管(副总及以上职务)职称不限,但应有本科以上学位,并主管或从事标准工作五年及以上。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推荐单位、被推荐人员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深圳标准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二)备选专家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及职称证明;
(三)备选专家在标准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和在国际、国内学术组织或TC/SC/WG任职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每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汇总有关申请材料后请送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12室。我办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结合所属行业情况,纳入深圳标准专家库。
报送材料时间:2016年3月11日-3月31日
报送材料联系方式:联系人:章文、陈晓菁 传真:0755-83070636
电话:0755-83070169、0755-83070636 电子邮箱: szstandard@foxmail.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工商物价大厦1512室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标准专家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
深圳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