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关于做好“2016年(第30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电联函〔2016〕1号,见附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年(第30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2016年(第30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基本情况表》和《2016年(第30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主要指标表》(见附件),并提供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等资料,以上资料盖公章装订成册,于4月8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电子信息处(地址:市民中心C31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zj@szjmxxw.gov.cn,我委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再行报送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做好“2016年(第30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电联函〔2016〕1号)
附件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www.szjmxxw.gov.cn/Index20/4514.shtml
(联系人:杨志君,电话:88121942、13728657180)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