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指导和帮助我市企业有效应对各类贸易摩擦,支持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提高我市社会各界运用世贸规则的能力和水平,维护我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秩序和产业安全,市经贸信息委和市财政委研究制定了《深圳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于6月11日正式印发。
我署现正式启动2015年度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受理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至9月11日。请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深圳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研究专项资金申请指南》(附件)的要求,尽快落实资金申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研究专项资金申请指南》
附件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www.szjmxxw.gov.cn/Index20/4163.shtml
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