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文化强区”战略部署,推动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企业健康、持续、快速的发展,我办近期将组织第八批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重点文化企业的评审及认定,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及《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已在龙岗区政府在线正式发布,请各有关单位自行登录 http://www.wcb.lg.gov.cn/index.html,了解相关申报条件并下载申请表格,于2015年8月21日(星期五)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递交到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40号窗口,电话:89250627)。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小玲,89558798)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