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我办拟于10月上旬进行2015年最后一批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工作。请有意申请专项经费扶持的单位登陆我办网站,了解有关政策、申报指南并下载有关申请表格,于8月31日前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一式六份)送龙岗区文产办综合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经费政策将于近期进行修改调整,因此,2015年8月31日后我办将不再受理本年度相关资金申请材料,待新政策正式出台后重新启动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网站链接:http://www.wcb.lg.gov.cn/index.html;办公地址: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5楼1530室;联系电话:89558796、89558799)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