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新兴字〔2015〕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2015年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www.szjmxxw.gov.cn,在线填报上述扶持计划的资助项目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有关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和咨询电话,详细参见扶持计划申请指南(附件)。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2015年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链+产业链”融合计划申报指南
附件请点击下载http://www.szjmxxw.gov.cn/Index20/4119.shtml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