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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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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根据《深圳市中小学校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深教〔2014〕519号)要求,拟在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中开展“深圳市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持续推进学校章程建设,依法依章办学;

(二)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备且运行有序;

(三)不断完善学校制度体系;

(四)家委会工作制度健全,学校与社会联系紧密;

(五)以卓越绩效准则驱动学校质量管理。

全市中小学校中依法依章程办学,管理规范,在以上(一)至(五)项工作中有某一项或多项成效比较突出的,可申报“深圳市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


二、申报程序和方法

(一)学校对照上述条件自查自荐;

(二)区教育局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市局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三)市教育局将对申报学校组织开展评议工作,确定名单予以公布,并给予经费支持。


三、报送材料和要求

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收齐所辖学校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7月3日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请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所报材料包括:

(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情况报告(含特色说明);

(三)深圳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申报表(见附件1);

(四)相关佐证材料;

(五)区教育行政上报材料需附推荐说明。

请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yjzcfgc@126.com,电子版材料超过50MB请用U盘或光盘储存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参与。各区、校要积极组织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创建活动。要以先进校创建为契机,把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方面有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有特色的学校推举出来,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高教育治理水平。

(二)及时沟通反馈。各区、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先进校申报工作,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先进校创建情况,在上报材料时,指定1名联络人员,一并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三)注重实践引领。将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创建情况与办学水平评估、督导检查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相结合。被确定为“深圳市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的学校须持续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并结合学校实际,突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特色,提交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年度报告,开展特色研讨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建设经验。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以2年为一个周期,实行动态管理。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水平稳步提升,成效显著的,将被认定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示范学校。

附件:《深圳市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申报表》

请点击链接下载附件http://szeb.sz.gov.cn/xxgk/flzy/tzgg2/201506/t20150612_2921722.htm


深圳市教育局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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