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5〕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99号),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度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第二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www.szjmxxw.gov.cn),在线填报有关扶持计划资助申请书。
二、项目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咨询电话详见有关扶持计划申请指南(附件)。
三、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申请单位代理我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1. 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企业首套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备案资助申请指南
2. 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申请指南
3. 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企业入驻原特区外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区租金补贴项目申请指南
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www.szjmxxw.gov.cn/Index20/4046.shtml
(联系人:周后宏、卢伟明,电话:82107421、82107407)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