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关于推荐(自荐)市长质量奖行业评审专家人选的函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是深圳质量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为适应全市“大质量”发展需要,加快构建多方参与的科学评奖机制,依据《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设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拟面向各行业诚募一批专家,参与市长质量奖工作。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业于我市经济发展各行业的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商会协会、技术机构或第三方组织的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行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交通、商贸、金融、环保、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
二、资格条件
本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知行业政策规划、技术发展战略、企业运作实际;年龄不超过60岁;富有公益精神;无不良记录。
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或纳入主管部门行业专家库的人员优先。
三、任用方式
请各单位优选推荐3名人选,由秘书处综合评价后发文录用;任用期3年。期间根据本人意愿和秘书处工作安排参与市长质量奖技术评审。
四、权利义务
评审专家享有专家荣誉、独立履职、学习培训、外部交流等权利,同时,负有公正服务、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等义务。详见《市长质量奖评审员管理规定》。
五、申报事宜
采取自愿申报与机构推荐两种方式。拟任人选需填报《市长质量奖行业评审专家备案表》,如实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经推荐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名后,于9月30日前函寄或传真、电邮(原件扫描件)至秘书处(联系人:张芳 电话:83070392,传真:83070920,电子邮箱:479578483@qq.com,邮寄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邮编518040)。
特致此函,请予大力支持为荷!
附件: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行业评审专家备案表(请点击此处下载)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代章)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