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先进质量理念、技术和方法的推广,促进经济社会等各领域质量提升,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15〕94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示范基地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市监规〔2012〕8号),经组织自愿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决定授予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红岭教育集团、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家单位“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示范基地”称号,作为行业质量管理公益服务平台。
希望基地单位模范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发挥好质量人才培养和质量管理培训示范基地的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成就未来'的城市质量精神,为促进深圳质量高水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代章)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