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泰政规〔2019〕6号)规定,按照“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现场评审以及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拟推荐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江苏恒力制动器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为2020年第九届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江苏华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申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2020年第九届泰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可发电子邮件)提出意见,评审委办公室在查实后给予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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