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业树立以质取胜发展理念,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发挥质量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质量强区建设,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第五届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制造业、建筑和服务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惠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2、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运行3年以上,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主要经济和质量指标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3、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产品连续3年经市级以上(含市级)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4、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茅,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5、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高新技术和服务行业知名品牌、河南省名优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等称号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6、获得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三、评审标准
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卓越效绩评价准则(GB/T19580)。
四、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报。凡符合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向惠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申报。
2、受理。惠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受理结果,并提交至相关专家评审组。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秘书处将相关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19001)、《卓越效绩评价准则》(GB/19580)要求负责组织评审。
4、审定表彰。对获得区长质量奖的单位,由惠济区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区长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第五届惠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的公告》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发布,相关部门、企业可到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领取《惠济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电子版填报。
联系单位:惠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贾彦梅 刘佳伟
电话:67121315 13607649608
邮箱:huijizhili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