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合议评审、陈述答辩和审查表决等评审程序,确定10家单位为2020年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初选企业(组织)。现予公示(按行政区划排序)。
质量奖初选企业(组织):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制造业、镇海)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业、北仑)
宁波利时日用品有限公司(制造业、鄞州)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业、鄞州)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业、宁海)
质量创新奖初选企业(组织):
华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业、海曙)
浙江盛世前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非制造业、江北)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业、镇海)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业、保税区)
万华化学(宁波)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制造业、大榭)
公示期从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公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地址:鄞州区和济街69号;联系电话(传真):89189930、89189840。
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