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引导、激励我市广大企业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根据《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按程序组织评审、公示,并经市政府2021年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授予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东龙针纺有限公司、新福兴玻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祥龙塑胶有限公司5家企业第五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现予以公布并给予每家获奖企业100万元奖励。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追求卓越,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并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带动提升产业质量效益,为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方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