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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s 质量奖专栏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有关组织: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精神,引导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发挥政府质量奖激励作用,推动诸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各类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组织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注册登记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者社会贡献。营利性组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效益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主导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2020年度产值达到1亿元;非营利性组织社会贡献突出并得到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部门推荐。

(三)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近三年在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四)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申报企业须为我市规上、限上企业。

三、申报要求

申报时应提交下列1-6项材料,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其中1~3项(合订成册)一式三份,4~6项(合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含1~6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

1.《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1)。

2.概述(限3000字内)。组织的概述按GB/Z19579-2012附录B要求进行阐述,包括完整的组织机构图。

3.自我评价报告(限3万字内)。对照GB/T19580-2012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说明。

4.证实性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5.申报单位的主要用(客)户名录(附件2),要求信息正确。

6.申报单位的主要供应商名录(附件3),要求信息正确。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申报。申报单位也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按时间和规范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三)申报单位在填写申报材料时要认真仔细阅读《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的“填报说明”,填写内容要做到正确、真实、全面,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四)各申报单位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暨东路70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807办公室;联系人:戚飞燕;联系电话:87589065)。

(五)申报表格可从诸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场监管局子网站(网址: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4157/index.html)“公示公告”栏下载。

五、表彰奖励

2021年度诸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结果由诸暨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公布,获奖单位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表彰名单给予表彰,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附件:1.【浙江省】关于开展2021年度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pdf

          2.【浙江省】关于开展2021年度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主要用(客)户名录.pdf

          3.【浙江省】关于开展2021年度诸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主要供应商名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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