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顾客满意度调查、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和审查评审,确定10家“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初选授奖组织、10家“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初选授奖组织和1家“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初选授奖组织。现予公示。
一、初选授奖组织名单(一)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工业: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数字经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命健康: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业: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建筑业: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小型企业:浙江精诚模具机械有限公司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工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数字经济: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生命健康: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业: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业:浙江省台州医院建筑业:百盛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中小型企业: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台州市人民政府
二、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30日,公示期5天。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1416;传真:0571-89761446。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