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动辖区黄金珠宝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向产业链高端增值环节延伸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效益和竞争力,根据《中共盐田区委 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黄金珠宝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决定》(深盐发〔2014〕2号)及《盐田区促进黄金珠宝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启动2016年盐田区促进黄金珠宝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盐田区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的黄金珠宝总部企业以及从事研发设计、高端制造、展示交易、宣传推广以及行业服务等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的组织机构和个人。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及盐田区产业政策。
二、申报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技术改造、上级配套资助、研发投入、质量提升、参展、贷款贴息、创新金融产品等项目应在网上系统提交申请,预审通过后方可递交书面材料。申请其他类别资助项目可直接递交书面材料。
2、网上申请时,务必在“项目名称”后加上“(黄金珠宝产业类)”。示例:***资助项目(黄金珠宝产业类)。
3、报送材料要求一式4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编辑目录,标注页码,封面、骑缝加盖公章。除要求原件的外,相关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一)申请资金扶持的企业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资金扶持申请书原件(包括项目资助计划申请书、申请材料附件清单、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单位经营情况、项目表);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经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实际缴纳税收证明原件(按税种);
4、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申请资金扶持的个人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资金扶持申请书原件;
2、盐田户籍居民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及签名式样;
3、非盐田户籍居民需提供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居住证)及签名式样。
(三)申请第十条(二)上级补助资金配套扶持的,需另提供上级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性文件及资助经费进账凭证。
(四)申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资金扶持的,需另提供以下材料:需另提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包含项目投入费用清单,并须列明每笔费用发生的时间、用途和金额等)。
(五)申请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资金扶持的,参照《盐田区专利申请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盐田区企业市场拓展资助计划操作规程(修订)》、《盐田区贷款贴息贴保计划操作规程(修订)》执行。
(六)申请第十三条检测中心或鉴定机构落户奖励的,需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申请第十四条专利奖励的,需另提供获得专利的证明文件及专利申请权属保证书。
(八)申请第十六条租金补贴的需另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
(九)申请第十七条运营经费扶持的,需另提供获得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房屋租赁合同。
(十)申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资金扶持的,参照《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质量提升资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深盐府办〔2014〕5号)的规定执行。
(十一)申请第二十五条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资金扶持的,需另提供区政府认定重大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申请第二十七条金融产品补贴的,需另提供参与金融产品证明材料及中介费用发票。
(十三)申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人才方面扶持的,参照《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集聚黄金珠宝产业高技能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书面申报材料需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区经促局。联系电话:25228163,报送地址:盐田区行政中心619室。
(二)经考察后,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程序上报区产业发展资金领导小组审批。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李怀浩 25228163)
附件1:盐田区促进黄金珠宝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印发).pdf
附件2:资金扶持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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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经济促进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