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3〕12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全市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交〔2012〕716号)的规定,我委现组织开展深圳市第二批全市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符合《深圳市全市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可按自愿原则申报。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申报企业须在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5月7日期间,将申报材料递交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交通运输委5、6号办事窗口,逾期申请不再受理。(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首层。)
三、其他说明:
(一)与本次认定有关的说明及政策文件详见附件。
(二)通过本次认定的平台项目及对应的项目建设单位名单,将通过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及本市主要媒体公布。
联系人:陈俊彦,联系电话:83168092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深圳市全市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3.深圳市全市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说明
附件请点击下载http://www.sztb.gov.cn/jtzx/tzgg/201504/t20150416_54998.htm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