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知识产权保护站
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会员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促进创新与合规发展,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的宗旨与理念,制定本自律条约。
第二条 本条约适用于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知识产权保护站(以下简称“本站”)的所有会员单位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站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普及与实践,倡导会员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会员单位的权利:(一)获得本站提供的知识产权管理、培训、咨询等服务;(二)参与本站组织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活动;(三)对本站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会员单位的义务:(一)遵守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条约规定;(二)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参与或支持任何侵权行为;(三)积极提升自身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四)配合本站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第三章 自律承诺
第六条 会员单位承诺:(一)建立健全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管理责任;(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避免侵权行为;(三)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举报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五)在知识产权纠纷中,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本站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本条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会员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 对违反本条元的行为,本占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发出警告并要求整改;(二)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三)将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开,或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条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或终止需经本站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本条约的解释权归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知识产权保护站所有。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知识产权保护站
2024年2月9日